家政人员星级评定评价规范
1. 职业概况
1.1 职业名称
家政人员
1.2 职业定义
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相关规定,家政人员是指从事家庭事务管理、家庭照料、家庭护理、饮食制作、家居保洁等家庭服务工作,具备相应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,为家庭提供规范化、专业化服务的专业人员,包括但不限于家庭保洁员、家庭厨师、月嫂、育儿嫂、老人陪护员、家庭管家等。
1.3 行业范围
涵盖家庭服务、养老服务、婴幼儿照护服务、社区家庭服务、家政培训服务、家政中介服务、家庭膳食服务、家居保洁与养护服务、家庭护理服务、高端家庭管家服务等相关领域,贴合国务院及人社部关于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相关文件要求,覆盖各类家庭服务场景。
1.4 职业等级(星级)
本职业共设四个星级等级,星级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方社会评价等级对应关系如下,高级别星级涵盖低级别星级的全部要求:
| 星级等级 | 对应人社三方社会评价等级 | 等级说明 |
| 六颗星(★★★★★★) | 技师级 | 具备高级家政服务技能,能独立处理复杂家庭事务,可从事家政服务培训、指导及高端家庭综合服务工作 |
| 五颗星(★★★★★) | 高级 | 具备熟练的家政服务技能,能独立完成各类家庭服务任务,可处理常见家庭服务难题 |
| 四颗星(★★★★) | 中级 | 具备基础家政服务技能,能规范完成各类常规家庭服务任务,符合行业基本服务标准 |
| 三颗星(★★★) | 初级 | 具备基本家政服务素养,能在指导下完成基础家庭服务任务,掌握核心基础服务技能 |
1.5 职业环境条件
主要为室内(客户家庭、社区家政服务站点、家政培训场地等),部分场景涉及室外(如家庭采购、陪同就医等),常温环境,工作时间灵活,工作强度根据服务内容和星级等级合理调整;需适应不同家庭的生活习惯和环境特点,具备良好的环境适应性。
1.6 职业能力特征
1. 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,能准确理解客户需求,高效配合客户及相关服务人员;
2. 具备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和细节把控能力,熟练掌握各类家政服务技能,注重服务质量;
3. 具备一定的理解、分析和判断能力,能灵活处理服务过程中的常见问题,六颗星、五颗星家政人员需具备应急处置能力;
4. 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,有耐心、责任心、爱心,尊重客户隐私和生活习惯;
5. 具备正常的色觉、味觉、嗅觉辨别能力,无传染性疾病,符合家政服务人员健康标准。
1.7 基本文化程度
三颗星(初级):初中毕业(或同等学历);
四颗星(中级):高中毕业(或同等学历);
五颗星(高级)、六颗星(技师级):高中毕业(或同等学历)及以上,具备一定的文字阅读和书写能力,能填写服务记录和简单报表。
1.8 培训要求
1.8.1 培训期限
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,晋级培训期限(不少于以下标准学时),贴合人社部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要求:
| 星级等级 | 培训期限(标准学时) | 备注 |
| 三颗星(初级) | 不少于120 | 侧重基础服务技能和职业素养培训 |
| 四颗星(中级) | 不少于100 | 侧重常规服务技能的熟练运用和规范操作 |
| 五颗星(高级) | 不少于80 | 侧重复杂服务技能和问题处理能力培训 |
| 六颗星(技师级) | 不少于60 | 侧重高端服务、培训指导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|
1.8.2 培训教师
培训教师应具备相应等级资质,贴合人社部职业技能培训教师要求,具体如下:
1. 培训三颗星(初级)、四颗星(中级)家政人员的教师: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,家政服务及相关专业(护理、学前教育、烹饪等)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或从事家政服务相关工作(含教学、实操指导)5年以上;
2. 培训五颗星(高级)家政人员的教师: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,家政服务及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或从事家政服务相关工作(含教学、实操指导)8年以上;
3. 培训六颗星(技师级)家政人员的教师: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家政服务及相关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或从事家政服务相关工作(含教学、实操指导、培训管理)10年以上,且具备技师级家政服务技能证书。
1.8.3 培训场地设备
1. 理论培训场地:可容纳4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,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、投影设备、桌椅、书籍资料等,室内光线、通风、卫生条件良好,符合安全培训要求;
2. 实操培训场地:划分保洁区、烹饪区、护理区、婴幼儿照料区等功能区域,配备相应实操设备(如保洁工具、烹饪厨具、护理床、婴幼儿模拟器材、家居用品等),设备完好、符合安全标准;
3. 辅助设施:配备学员休息区、储物区、急救箱等辅助设施,保障培训顺利开展。
1.9 鉴定要求
1.9.1 适用对象
1. 从事家政服务相关工作(家庭保洁、护理、烹饪、婴幼儿照料等)的从业人员;
2. 有志于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各类人员(含失业人员、农村转移劳动力、高校毕业生等);
3. 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、毕业生;
4. 需提升家政服务技能、晋级星级的现有家政从业人员。
1.9.2 申报条件
申报各星级家政人员,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(贴合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要求):
(一)三颗星(初级)
1. 年满18周岁,身体健康,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;
2. 经本星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3. 从事家政服务相关工作满1年(提供相关工作证明)。
(二)四颗星(中级)
1. 取得三颗星(初级)家政人员星级证书后,连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满2年,经本星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2. 连续从事家政服务相关工作满4年(提供相关工作证明),经本星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3. 家政服务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,经本星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三)五颗星(高级)
1. 取得四颗星(中级)家政人员星级证书后,连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满3年,经本星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2. 连续从事家政服务相关工作满8年(提供相关工作证明),经本星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3. 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,取得四颗星(中级)证书后,连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满1年,经本星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四)六颗星(技师级)
1. 取得五颗星(高级)家政人员星级证书后,连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满5年,经本星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2. 连续从事家政服务相关工作满12年(提供相关工作证明),取得五颗星(高级)证书后,经本星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3. 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,取得五颗星(高级)证书后,连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满3年,经本星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1.9.3 考核评价方式
考评内容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》及本规范要求确定,实行百分制,理论知识考试、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,具体如下:
| 星级等级 | 理论知识考试(闭卷) | 专业技能考核(实操) | 综合评审 |
| 三颗星(初级) | 侧重基础理论、职业道德、安全知识,考试时间90min | 侧重基础服务技能实操,考核时间120min | 不要求 |
| 四颗星(中级) | 侧重常规理论、行业标准、服务规范,考试时间90min | 侧重常规服务技能实操,考核时间120min | 不要求 |
| 五颗星(高级) | 侧重复杂理论、问题处理、应急知识,考试时间90min | 侧重复杂服务技能实操,考核时间150min | 要求(侧重服务案例分析、业绩评价),时间30min |
| 六颗星(技师级) | 侧重高端服务理论、培训知识、行业发展,考试时间90min | 侧重高端服务技能、应急处置实操,考核时间180min | 要求(侧重培训指导、方案设计、业绩评审),时间60min |
备注:综合评审考评员每批次不少于3人,考评员需具备相应星级以上家政服务技能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,经人社部相关部门备案。
1.9.4 考评组织机构设置
1. 考评小组:每场次理论考试、实操考核设主考1人、监考2人及以上,主考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五颗星以上家政服务考评资质;
2. 技术保障:配备1名系统管理员,负责考评系统、设备调试、成绩录入等技术保障工作;
3. 综合评审小组:由3名及以上考评员组成,组长需具备六颗星家政服务考评资质或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,负责综合评审的组织、考评和成绩判定;
4. 督导检查:评价机构督导人员随机进行现场督察,全程记录考评情况,确保考评公平、公正、规范。
1.9.5 考评时间
1. 理论知识考试:各星级均不少于90min,具体时间可根据考评内容适当调整;
2. 专业技能考核:三颗星、四颗星不少于120min,五颗星不少于150min,六颗星不少于180min;
3. 综合评审:五颗星不少于30min,六颗星不少于60min;
4. 考评间隔:理论考试与实操考核间隔不超过3个工作日,综合评审在实操考核合格后1周内完成。
1.9.6 考评场所设备
1. 理论考试场所:标准教室,配备与考务系统匹配的计算机设备、照明设备、投影设备、桌椅、草稿纸等,室内卫生、光线、通风条件良好,严禁携带与考试相关的资料、电子设备;
2. 实操考核场所:与培训场地设备要求一致,划分功能区域,配备相应实操工具、器材、耗材,确保设备完好、安全,张贴实操考核流程和评分标准;
3. 综合评审场所:条件较好的小型会议室,配备桌椅、投影设备、评审资料、记录表格等,环境安静、整洁,便于评审交流;
4. 影像留存:理论与实操均应有考场影像资料(照片、录像等须覆盖所有考生),留存期限不少于1年,用于备查。
2. 基本要求
2.1 家政服务概述
2.1.1 家政服务基本知识
1. 家政服务的概念、历史发展及行业现状,贴合国务院《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》及人社部相关文件要求;
2. 家政服务的分类、服务范围及各岗位核心职责(保洁、护理、烹饪、婴幼儿照料等);
3. 家政服务业的发展趋势、政策导向及职业发展路径;
4. 家政人员星级评定的意义、标准及晋级要求;
5. 国内外先进家政服务理念、服务模式及实操技巧。
2.2 职业道德
2.2.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
1. 家政服务人员职业道德的核心内涵、基本要求及行为准则;
2. 职业道德与服务质量、职业发展的关系;
3. 行业自律规范及诚信服务要求,贴合人社部职业技能人员职业道德规范;
4. 常见职业道德问题及解决方法(如客户投诉、利益冲突等)。
2.2.2 职业守则
1. 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行业规范及客户家庭的规章制度,不隐瞒、不欺骗客户;
2. 爱岗敬业,忠于职守,热爱家政服务工作,认真负责,积极主动,保质保量完成服务任务;
3. 服务人民,认真负责,平等待人,尊重客户的生活习惯、宗教信仰和个人隐私,保护客户家庭财产安全;
4. 科学求实,精益求精,不断学习提升服务技能,注重服务细节,追求服务品质;
5. 团结协作,乐于助人,主动配合客户及其他服务人员,互帮互助,共同完成服务任务;
6. 廉洁自律,严于律己,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,不索要、收受客户财物,不泄露客户家庭隐私。
2.3 基础知识
2.3.1 法律法规基础知识
1. 相关法律法规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等与家政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;
2. 行业政策:国务院《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》、人社部《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》《家政服务培训提升行动方案》等相关政策文件;
3. 合同规范:家政服务合同的签订、履行、变更及解除,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;
4. 权益保护:家政人员的劳动权益、人身安全保护,客户的合法权益保护,纠纷处理流程及方法。
2.3.2 安全卫生基础知识
1. 家庭安全知识:防火、防盗、防燃气泄漏、防触电等安全防范知识,应急处置方法(如火灾、燃气泄漏、突发疾病等);
2. 个人卫生:家政人员自身卫生要求(着装、仪容、个人习惯等),传染病预防知识(如流感、乙肝等常见传染病的预防);
3. 家庭环境卫生:家居清洁消毒知识,不同材质家居用品的清洁保养方法,室内通风、防潮、防虫知识;
4. 食品安全:食材采购、储存、加工的安全要求,食物中毒的预防及应急处理,餐具清洁消毒方法。
2.3.3 护理基础知识
1. 基础护理技能:体温、脉搏、呼吸的测量方法,简单伤口处理,给药辅助(遵医嘱);
2. 老年人护理:老年人生理特点,日常照料(饮食、起居、洗漱等),常见老年病(高血压、糖尿病等)的基础护理知识;
3. 婴幼儿护理:婴幼儿生理特点,日常照料(喂养、穿衣、洗澡、睡眠等),婴幼儿常见不适(发烧、腹泻等)的基础处理知识;
4. 残疾人护理:残疾人日常照料技巧,心理疏导基础,辅助器具的使用方法。
2.3.4 膳食营养基础知识
1. 基础营养知识:蛋白质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、维生素、矿物质等营养素的基本功能及食物来源;
2. 不同人群膳食要求:老年人、婴幼儿、孕妇、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膳食原则及营养搭配知识;
3. 家常菜烹饪基础知识:食材处理、烹饪技巧、口味调整,常见家常菜的制作方法;
4. 膳食搭配原则:膳食平衡、营养均衡,合理搭配主食、副食,避免营养过剩或缺乏。
2.3.5 沟通技巧基础知识
1. 语言沟通:礼貌用语、文明用语,准确表达自身意图,耐心倾听客户需求,有效回应客户疑问;
2. 非语言沟通:肢体语言、表情神态的运用,体现服务热情和专业素养;
3. 沟通技巧:不同客户(老人、年轻人、儿童)的沟通方式,冲突化解技巧,客户投诉处理技巧;
4. 隐私保护:尊重客户隐私,不随意询问、泄露客户家庭信息,不传播客户隐私。
2.3.6 家居保洁与养护基础知识
1. 保洁工具的使用:各类保洁工具(抹布、拖把、吸尘器、清洁剂等)的选择、使用方法及保养;
2. 家居用品养护:家具、家电、餐具、纺织品等家居用品的清洁、保养方法,避免损坏;
3. 保洁流程:家庭保洁的先后顺序,不同区域(客厅、卧室、厨房、卫生间等)的保洁重点;
4. 特殊污渍处理:不同材质表面特殊污渍的处理方法,避免损伤家居用品。
2.3.7 应急处置基础知识
1. 突发疾病应急:客户突发疾病(如心脏病、中风、晕倒等)的应急处置,拨打急救电话,基础急救措施(心肺复苏、止血等);
2. 意外事故应急:火灾、燃气泄漏、触电、溺水等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,疏散逃生技巧;
3. 服务事故应急:服务过程中损坏客户财物、发生意外磕碰等事故的处理方法,主动承担责任,积极协商解决;
4. 应急物资使用:急救箱、灭火器、燃气报警器等应急物资的使用方法。
3. 工作要求
本规范对三颗星(初级)、四颗星(中级)、五颗星(高级)、六颗星(技师级)家政人员的行业技能要求依次递进,高级别星级涵盖低级别星级的全部要求,各星级具体工作要求如下(均以表格形式呈现,明确职业功能、工作内容、技能要求、相关知识)。
3.1 三颗星(初级)家政人员
| 职业功能 | 工作内容 | 技能要求 | 相关知识 |
| 一、家居保洁 | (一)基础保洁 | 1. 能对客厅、卧室、厨房、卫生间等常见区域进行基础清洁; | 1. 家居保洁的基本流程和清洁重点; |
| 2. 能正确使用抹布、拖把、扫帚等基础保洁工具; | 2. 基础保洁工具的使用方法和保养知识; | ||
| 3. 能清理常见生活垃圾,保持环境整洁。 | 3. 生活垃圾的分类和处理方法。 | ||
| 二、衣物处理 | (一)衣物洗涤与晾晒 | 1. 能区分衣物材质,选择合适的洗涤方式(手洗、机洗); | 1. 常见衣物材质的识别方法; |
| 2. 能正确晾晒衣物,避免衣物损坏、褪色。 | 2. 不同材质衣物的洗涤和晾晒注意事项。 | ||
| 三、基础膳食制作 | (一)食材处理 | 1. 能对常见蔬菜、肉类进行简单清洗、切块处理; | 1. 常见食材的清洁和处理方法; |
| 2. 能协助制作简单家常菜(如凉拌菜、青菜炒制)。 | 2. 基础食材处理的安全注意事项。 | ||
| 四、基础照料 | (一)日常基础照料 | 1. 能协助老人、儿童起床、穿衣、洗漱等基础活动; | 1. 老年人、儿童的基础照料技巧; |
| 2. 能保持照料对象的个人卫生整洁。 | 2. 个人卫生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。 | ||
| 五、基础服务沟通 | (一)客户需求沟通 | 1. 能倾听客户的基础服务需求,准确理解客户意图; | 1. 家政服务礼貌用语、文明用语; |
| 2. 能简单回应客户疑问,主动反馈服务进度。 | 2. 基础沟通技巧和客户需求回应方法。 |
3.2 四颗星(中级)家政人员
| 职业功能 | 工作内容 | 技能要求 | 相关知识 |
| 一、家居保洁与养护 | (一)规范保洁 | 1. 能按照规范流程对家庭各区域进行全面保洁,去除顽固污渍; | 1. 家庭各区域保洁规范和顽固污渍处理方法; |
| 2. 能正确使用吸尘器、清洁剂等常用保洁设备和用品; | 2. 常用保洁设备和用品的使用方法、注意事项; | ||
| (二)家居养护 | 3. 能对常见家具、家电进行基础清洁和养护,避免损坏。 | 3. 常见家具、家电的清洁养护知识。 | |
| 二、衣物处理与收纳 | (一)衣物洗涤与熨烫 | 1. 能根据衣物材质和洗涤说明,正确选择洗涤剂和洗涤方式; | 1. 不同材质衣物的洗涤、熨烫技巧; |
| 2. 能对常见衣物进行简单熨烫,整理衣物褶皱; | 2. 熨烫工具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; | ||
| (二)衣物收纳 | 3. 能对衣物进行分类收纳,合理利用收纳空间。 | 3. 衣物分类收纳的方法和技巧。 | |
| 三、膳食制作 | (一)家常菜制作 | 1. 能独立制作10道以上常见家常菜,掌握炒、煮、蒸、炖等基础烹饪方法; | 1. 常见家常菜的制作流程和烹饪技巧; |
| 2. 能根据客户口味调整菜品咸淡、辣度等; | 2. 口味调整的技巧和食材搭配知识; | ||
| (二)膳食搭配 | 3. 能搭配简单的一日三餐,保证膳食基本均衡。 | 3. 膳食平衡的基本原则和一日三餐搭配知识。 | |
| 四、人员照料 | (一)老年人基础照料 | 1. 能独立完成老年人日常照料(饮食、起居、洗漱、服药辅助等); | 1. 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基础照料知识; |
| (二)婴幼儿基础照料 | 2. 能独立完成婴幼儿日常照料(喂养、穿衣、洗澡、哄睡等); | 2. 婴幼儿的生理特点和基础照料知识; | |
| 3. 能识别老年人、婴幼儿常见不适症状,及时反馈客户。 | 3. 老年人、婴幼儿常见不适症状的识别方法。 | ||
| 五、服务沟通与投诉处理 | (一)高效沟通 | 1. 能高效与客户沟通,准确传达服务信息,主动了解客户满意度; | 1. 高效沟通技巧和客户需求挖掘方法; |
| (二)简单投诉处理 | 2. 能处理客户简单投诉和不满,主动改进服务。 | 2. 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和技巧。 |
3.3 五颗星(高级)家政人员
| 职业功能 | 工作内容 | 技能要求 | 相关知识 |
| 一、高端家居保洁与养护 | (一)高端保洁 | 1. 能对高端家居、贵重物品(如红木家具、水晶饰品等)进行专业清洁; | 1. 高端家居、贵重物品的清洁技巧和注意事项; |
| 2. 能处理各类顽固污渍,掌握专业保洁设备的使用方法; | 2. 专业保洁设备的操作方法和保养知识; | ||
| (二)家居养护 | 3. 能对家具、家电、纺织品等进行专业养护,延长使用寿命。 | 3. 各类家居用品的专业养护知识和技巧。 | |
| 二、衣物精细化处理 | (一)特殊衣物处理 | 1. 能对丝绸、羊毛等特殊材质衣物进行专业洗涤、熨烫和保养; | 1. 特殊材质衣物的洗涤、熨烫和保养知识; |
| 2. 能处理衣物常见破损(如小面积开线、纽扣脱落)的简单修复; | 2. 衣物简单修复的技巧和方法; | ||
| (二)精细化收纳 | 3. 能根据衣物材质、季节等进行精细化收纳,具备空间优化能力。 | 3. 衣物精细化收纳和空间优化的技巧。 | |
| 三、特色膳食制作与营养搭配 | (一)特色家常菜制作 | 1. 能独立制作20道以上家常菜,掌握特色菜品、地方风味菜品的制作方法; | 1. 特色菜品、地方风味菜品的制作技巧; |
| (二)营养配餐 | 2. 能根据不同人群(老年人、婴幼儿、孕妇等)的需求,制定合理的营养配餐方案; | 2. 不同人群的营养需求和配餐原则; | |
| 3. 能制作简单的营养餐、减脂餐、养生餐等特色膳食。 | 3. 营养餐、减脂餐、养生餐的制作知识和营养搭配技巧。 | ||
| 四、专业人员照料 | (一)老年人专业照料 | 1. 能对患有常见慢性病(高血压、糖尿病等)的老年人进行专业照料; | 1. 常见慢性病的基础护理知识和照料技巧; |
| (二)婴幼儿专业照料 | 2. 能对婴幼儿进行早期启蒙(如儿歌、简单互动),协助进行辅食添加; | 2. 婴幼儿早期启蒙知识和辅食添加原则; | |
| (三)应急照料 | 3. 能处理老年人、婴幼儿常见突发不适(如轻微发烧、腹泻),掌握基础急救技能。 | 3. 常见突发不适的应急处理方法和基础急救知识。 | |
| 五、家庭事务协助管理 | (一)事务协助 | ||